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教师规范从教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切实承担起教书育人的使命,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要求,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五、尊重同事,团结合作,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承诺人: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