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党纪法规 筑廉洁防线”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处、部、智慧校园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校党员干部、中层及以上人员的纪法教育,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根据区纪委、区教育工委通知要求,决定 7月一8 月组织开展“学党纪法规、筑廉洁防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中层(含新晋中层)及以上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三、活动步骤
(一)自主学习。7月6日-24日,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中层人员在聊城机关党建网党员学习平台进行集中学习。
(二)网上竞答。7月25-28日,在聊城机关党建网党员学习平台进行网上集中测试,测试题目类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三)知识竞赛。7月29日,举办我校“学党纪法规 筑廉洁防线”知识竞赛。8月,获胜队伍代表学校参加市、区知识竞赛。
四、任务分工
(一)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此次学习活动第一责任人,请组织安排好所属部门(支部)学习测试活动。
(二)各部门、各党支部于 7月 10日前确定1名学习秘书,负责协助党群工作部督促、统计本部门(支部)活动开展情况。
(三)党群工作部负责统计、通报全校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并定期向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四)校纪委负责监督责任落实。
五、具体要求
(一)区委将对我校组织学习、答题情况纳入从严治党考核内容。此次学习活动涉及学校年终考核,关乎各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各处(部)、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督促所属支部党员、中层人员积极参加纪法学习活动,确保不漏一人。7 月 25 日起,将逐处(部 )、逐人通报测试参与情况。
(三)校纪委将全力协助党群工作部做好此次学习活动,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部门(支部)党员干部、中层人员学习不积极、测试参与度不达标,致使学校年终考核扣分,侵害全体教职工利益的处(部)负责人、支部书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党群工作部(综合楼 404 房间)
苏欣 15910196900
校纪委(综合楼 406 房间)
解雪涛 13296357855
附件:“学党纪法规 筑廉洁防线”活动题库
校纪委
党群工作部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