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做好实训安全工作,增强教师防范意识、责任意识,特制订安全职责如下:
一、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二、指导教师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事先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并对实训仪器设备是进行检查、调试。
三、指导教师在每门实训课的首次课上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规范教育,并把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之中。
四、严格执行学校《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实训教学的指导,随时注意学生工作方法、器具使用、工作姿势、身体位置是否适当;注意学生劳逸结合;根据学生实训时不同工种,规定穿好不同要求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防护用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五、严格按学校《学生实训守则》、《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对学生实训过程进行管理,对不遵守实训纪律的学生要根据学校《学生守则》给予批评教育。加强实训过程的考核并做好记录。
六、实训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登记。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七、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指导学生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做好事故记录及原因分析。
八、实验实训结束时,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日志,核实学生实训数据并签字,指导学生整理好实训现场、归还实训室钥匙。